
汨罗融媒体讯(通讯员 刘思 孟莉)近日,汨罗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,当场支付兑现37万元,实现案结事了。
2020年4月,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,乙企业提供了设备并完成安装,甲企业支付了部分货款,剩余货款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毕。乙企业遂起诉至法院,要求甲企业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罗英为尽快化解纠纷,通过电话多次向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、协商。考虑到年关将近,正是企业资金周转的高峰期,罗法官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利害关系,并及时转达双方的意见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理解企业经营的不易,争取互相让步。
在罗法官近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,被告当场一次性履行37万元,双方握手言和。该案从立案到当场兑现仅20天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真正实现“案结事了人和”。
办好“小案件”,服务“大民生”。汨罗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坚持依法办理好涉企案件,用司法的“力度”和“速度”捍卫“民生”温度。
一审:徐 娟
二审:游 岚
三审:谢 江
责编:游岚
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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